(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zhí)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因違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全日制畢業(yè)生;本區(qū)教育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yè)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須在報名截止前取得畢業(yè)(學位)證書;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截止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為2017年10月,且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計算;若無連續(xù)工作經歷的,仍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累計計算。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五)屬本區(qū)機關非教育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人員須經本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才能報考。
四、報名程序
(一)承諾誠信報考。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考制度,采用網上報名方式,不設現場報名。網上報名時不進行資格審查,面試前再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簡章》要求的“招聘范圍和條件”,以及各個招聘崗位條件,結合本人情況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符合自己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報考時要填寫誠信承諾書(附件),如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fā)現,即取消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5年內不得再次報考萬州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
(二)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7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8日12:00登錄萬州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anzhou.cqhrss.gov.cn/u/wanzhou/)進入報名系統(http://61.128.165.16:8081/wsbm/webregister/index.aspx)選擇對應的考試類別提交報考申請:1、公開考核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考者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應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相關說明,按照說明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招聘崗位有專業(yè)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詳見附件4)。
(三)照片審核。本次網上報名只審核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是否符合報考要求,照片審核通過即視為報名通過。若電子照片不符合報考要求而未能審核通過,視為報名不通過。審核通過后不能再修改任何報考信息。
(四)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2017年10月28日17:00前進行網上繳費。本次考試收取人民幣50元/科,兩科合計100元,參加考核招聘人員收取人民幣40元/人。報考人員網上繳費后要及時登陸報名系統查詢核實繳費是否成功,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并繳納了報名費的人員,于2017年11月2日9:00至2017年11月3日17:00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